它有助于加强对公关市场的控制,并简化检测和阻止非法广告的过程。提供充足的机会向
提出有关 PR 的上诉或投诉。
根据艺术。 3 联邦法律“关于广 电报号码列表 告”将公关产品定义为针对不确定人群的信息,目的是吸引对公关对象的关注,激发目标受众(TA)的兴趣并在市场上推广该产品/服务。
广告信息集中于特定产品,突出其特定特征并呼吁购买。需要注意的是,投放是否有偿或免费并不是决定性指标。
关于互联网广告标记的法律要求为所有格式的数字材料分配一个标记或带有图标的标记,以指示其提交者的数据:文本、横幅、音 我们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 频和视频剪辑、在线广播、Telegram 中的简短条目(“圈子”)。这项监管法律必然适用于所有平台:网站、媒体、VKontakte、YouTube 和其他社交网络,包括被禁止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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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合作提案示例:只需按照说明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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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反垄断局 (FAS) 声称,电子邮件通讯与互联网无关,而是通过电信网络传输(类似于短信),因此,此类通讯中的广告属于第 6 条的 WhatsApp 电话列表 规定。联邦广告法第 18 条。但该法律并不要求标记和向 ERIR 传输数据。即使是自我推销的情况,也建议用“广告”图标标记,并注明提交人的信息:法人实体名称、TIN。
广告标签法未涵盖哪些内容
本监管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规则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最初在电视/广播上推出,然后未经任何修改就在线发布的广告(互联网数字电视上的公关视频除外,这些视频需要贴标签);
以新闻通讯和弹出通知的形式向内部客户群进行产品推广;
参考和信息消息以及分析材料;
社交广告。
FAS 明确定义了与 PR 无关且不需要特殊标记的内容:
搜索引擎结果中显示的文本;
分类广告服务上的广告,例如:Avito、Yula、Yandex Real Estate 等;
制造商网站上有关产品的信息文章,但条件是文本不包含购买呼吁;例如,包含以下短语的出版物:“以 25% 的折扣购买智能手机”将被视为广告;
主题材料(科学、艺术、新闻),其中有“有机整合”的信息:例如,给出故事中人物喜欢的饮料的名称;